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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教师管理制度

关键词:

大竹舞蹈培训学校大竹拉丁舞培训大竹民族舞培训

2013/6/24

    为进一步完善小明星的管理制度,提高教学质量和工作效率,凡受聘于我培训中心的教师必须服从我培训中心的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我培训中心的管理制度工作,具体做到以下几点:
    一、舞蹈教师必须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在开课前要按本期的课时写好教学计划,每节课前要备好课,研究教材教法,讲究教学艺术,授课方法灵活多样,自觉、积极、有计划的完成教学任务。
    二、教师进舞蹈教室穿着应整洁大方。
    三、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必须遵守本中心课程表、作息时间及劳动纪律。
    1、在授课时间上,应提前5—10分钟到办公室签到并做好上课的各项准备工作。
    2、教师有特殊情况须提前1—2天给陈老师说明,如不能赶来上授课,应自己找代课教师或调好课,违者每次扣除50—150元作为处罚。
    3、迟到或早退的教师,每次扣除20元作为处罚。
    4、未经请假或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每次扣除50—150元)。
    5、谎报事由请假者,视为旷工(每次扣除50—150元)。
    6、教师不能私自调课、停课。特殊情况的教师必须告知管理负责人(陈老师),并做好登记,否者视为旷工(每次扣除50—150元)。
    7、每学期每位教师请假在两次以内(含两次),属正常假,不扣钱。(特殊情况,根据实际不扣钱,不享受满勤待遇)
    8、教师在本期出满勤,奖励150元。 
    9、任课教师上课期间通讯设备应关机或设为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授课。
    四、任课教师要关心每一位学生,对上课迟到或旷课的学生要做到心中有数,记录好学生考勤并电话通知学生家长问清原因。
    五、任课教师要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下课休息时要组织好学生,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舞蹈教师必须遵守所规定的工作时间,认真做好交接班,如遇接班者未按时接班,不得停止工作,应将情况报告管理负责人陈老师。
    七、舞蹈教师必须完成本学期规定的教学任务(基本功、舞蹈考级组合、舞蹈、零时性任务、排节目)。如没完成教学任务,本学期的工资福利一律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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