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机动车所有人如果需要保留原车使用的号牌,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填写《报废机动车是否保留原机动车号牌号码申请表》,个人车辆由车主签字按手印,单位车辆加 盖公章。
注:公务车号牌、制式车号牌保留,应先交由上级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二、该机动车应在车辆所有人名下3年及以上。
三、该车辆信息须与车管所登记信息一致。
注:个人车辆车主如在机动车登记时的身份证明为《居住/暂住证明》而现改用身份证的,将无法保号,应先交由上级管理部门进行审批。
四、必须将该机动车违章、违法记录和交通事故记录全部处理完毕。
五、在满足前四项要求的情况下,则在办理机动车报废登记手续后,车主还须在6个月内购买新车且办理新车的上户手续。(以上须知事项车主还可以向车管所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