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类优秀作品”“电视类优秀作品”“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均设3个类别,其中,一类不超过3个,二类不超过15个,三类若干。“广播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每部一类作品扶持资金5万元,每部二类作品扶持资金3万元,每部三类作品扶持资金1万元。“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每部一类作品扶持资金20万元,每部二类作品扶持资金15万元,每部三类作品扶持资金10万元。“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每个一类传播机构扶持资金20万元,每个二类传播机构扶持资金15万元,每个三类传播机构扶持资金10万元。各有关部门、影视制作机构、互联网企业、播出机构、高等院校、行业组织及个人,均可申请2015至2016年度“广播类优秀作品”和“电视类优秀作品”扶持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申请相关专项扶持项目。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广播电视台及其他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传播作出突出贡献的机构,均可申请2015至2016年度“优秀传播机构”扶持项目。